【关注】澄海1宗地块挂牌出让,位于...

更新时间:2024-04-26 20:03:25作者:无忧百科

【关注】澄海1宗地块挂牌出让,位于...

澄海区WG2024-11宗地

宗地编号WG2024-11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坐落澄海区文冠路南侧、怀汉路东侧,宗地总面积24275平方米,地块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25绿化率(%)建筑限高(米)≤75 。

净地起始价24360万元,加价幅度250万元,保证金1218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5月15日10时,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0时。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和道路用地。

3.总用地面积24275平方米(折合36.41亩),其中地块一实用地面积14937平方米,地块二实用地面积7945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393平方米(只限地下空间)。

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

①地块一:1.0<容积率≤3.5,14937平方米<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52279平方米;

②地块二:1.0<容积率≤3.5,7945平方米<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27807平方米;

③住宅用地项目可配建小区级以下的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内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2)建筑密度

①地块一建筑密度≤35%;

②地块二建筑密度≤25%。

(3)建筑限高

①地块一建(构)筑物限高≤75米;

②地块二建(构)筑物限高≤70米。

(4)绿地率

①地块一绿地率≥25%;

②地块二绿地率≥30%。

(5)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

①地块一停车配建比例≥30%(配建停车位应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②地块二停车配建比例≥25%(配建停车位应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5.项目应按照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涉及产权及使用,按建成时点有关规定执行。

6.配套设施应按该宗用地的规划条件实施建设,配套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统筹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中标明名称、位置和面积等具体内容,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和竣工验收通过后,要根据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社区办公用房等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部门使用管理;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7.建筑间距、建(构)筑物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应按《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西、德政路南(澄海奥飞市民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182号)控制。

8.城市道路上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西、德政路南(澄海奥飞市民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

9.海绵城市控制指标:

(1)住宅用地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绿地率≥4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55%;绿地率等于25%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绿地率处于25%~40%区间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在80%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在55%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40%;

(2)道路用地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85%(人行道透水砖铺率)

(3)涉及具体情况,以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10.项目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应按汕头市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11.道路用地规划要求

(1)该道路为规划安盛路,道路规划宽度20米,道路实施长度约58米。

来源:汕头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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