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离婚冷静期后还需要预约吗?

更新时间:2024-03-26 02:00:38作者:无忧百科

东莞离婚冷静期后还需要预约吗?

  》》》东莞离婚冷静期后还需要预约吗?

  答案是:需要。

  网上预约流程:

  第一步:登录广东民政婚烟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

  第二步:阅读预约须知,点击开始预约

  第三步:点击离婚登记,进入登记窗口

  第四步:输入当事人双方信息,根据提示系统提示完成预约

  申请发给离婚证应提供的材料: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五)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六)《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单遗失的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有效  居民身份证  居民  当事人  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