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快讯:张氏梅辞去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职务
2024-05-17
更新时间:2024-05-17 02:40:58作者:无忧百科
今年2月,曾实名举报、阻止小区幼儿园违法办学的陕西榆林一小区的物业经理李浩,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至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1年9个月。此时,距离事发已过去8年。
家属认为李浩无罪,“说他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办学,但违法办学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哪来的正常办学秩序?”
新黄河记者采访发现,整件事缘起于一起民事纠纷。因李浩岳父柳福祥与股东尤东堂在小区项目建设中存在纠纷,且柳福祥为项目负责人,在发现问题后通告、劝阻无果情况下,于2015年9月8日起让女婿李浩实施了阻止幼儿园办学的行为。经过多年补充调查,事发8年后的2023年12月,检方认定李浩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大风车明珠幼儿园的正常办学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并依法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纠纷期间,李浩还采取了换锁、占房等行为,2019年7月曾因此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榆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但最终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占用、损坏的标的属于经济纠纷标”为由未予批捕。令李浩家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事情发生的8年后,警方又以阻拦幼儿园秩序将其逮捕?
新黄河记者获悉,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于2月29日已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四人合伙开发楼盘陷经济纠纷
李浩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起源于其岳父柳福祥参与开发的楼盘纠纷。据当事人介绍,2011年4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镇的柳福祥、尤东堂、张红兵、张喜明4人,合伙开发当地新农村建设项目“塞上明珠”。当时,柳福祥为项目总负责人。但此后,该项目运行并不顺利,随即股东之间也产生分歧。2014年3月,4人召开股东会议,柳福祥、张喜明、张红兵三人退出,由尤东堂接手,完成收尾工作。这份2014年3月1日签署的股东会决议显示:尤东堂需在当年年底前完善南区3号楼手续,并将各股东实际投资款折算返还,否则另三名股东有权处置尤东堂的商铺、住宅、车库等财产追索欠款。
正是这份决议,为后续经济纠纷埋下隐患。柳福祥表示,尤东堂未能如约办理手续,也未付清应退还他投资的3200多万元款项。由于投资款大多是借款,迫于还贷压力,于是他将尤东堂投资建设的多套房子占用予以抵债。具体而言,2015年2月至11月期间,柳福祥女婿、同时也是小区物业经理的李浩等人,将塞上明珠的15套住宅换锁、占用,侵占180平方米作为办公室,还打通了两间车库,双方矛盾激化。
柳福祥称,过程中派出所曾多次出警,但均认为系民事纠纷,应协商解决或去法院民事诉讼。但到了2019年7月,李浩突然因上述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榆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随后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未予批捕。
当事人提供的《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中载明,塞上明珠小区股东柳福祥与尤东堂之间存在经济合同纠纷,犯罪嫌疑人李浩基于其丈人柳福祥的授意,实施损坏门锁、占用房屋等行为,目的不是出于逞强要横、无事生非,追求精神上的刺激,不符合寻衅滋事罪关于作案人主观构成要件要求。被占用、损坏的标的属于经济纠纷标的,李浩的行为是柳福祥授意后的执行行为,上述争议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此后,李浩被释放。
举报幼儿园违法办学8年后被逮捕
“2019年8月,对李浩刑事拘留,是因为股东有经济纠纷期间损坏门锁、抢占房屋抵债等事,根本没提阻止幼儿园的事儿。2015年事发后,李浩再也没去过幼儿园。我们认为这件事就处理完了。没想到,到了2023年11月,警方突然以幼儿园为理由,对李浩刑事拘留。这都过去8年多了,到底是为什么?”李浩家属表示不解。
相关文书显示,2023年11月,李浩再次被刑事拘留。理由是8年前他曾阻止幼儿园开学,涉嫌寻衅滋事罪。一个月后,被榆阳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浩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对此,柳福祥补充道,“说他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办学秩序,违法办学的幼儿园,哪来的正常办学秩序?”
根据柳福祥的讲述,之前双方产生纠纷期间确实涉及过幼儿园。原来,2014年年底其他三名股东发现,尤东堂私自变更了规划中幼儿园的位置,将自己投资建设的商住1号楼的地下1层至地上3层,租给其女婿开办大风车明珠幼儿园。2015年5月,该幼儿园正式开始招生。
“幼儿园没有按照规划建设,小区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根本不具备办学的基本条件。一旦发生火灾,幼儿园里200多个学生的安全怎么保障?我作为项目负责人是要担责的。所以我和我女婿才会去举报。”柳福祥称,在此之前两人曾向区教育局举报,“主管单位领导表示会协调,也说会收回办学许可证、分流学生。但幼儿园只停了四五天,后续继续违法办学。”
日前,新黄河记者向榆阳区教育局及负责民办幼儿园审批的部门——榆阳区社会力量办学服务中心求证举报一事,均未获得有效回应。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多年前曾参与经办一事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已经离岗,“时间长了,记不清。”
柳福祥还称,当年自己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存在安全隐患”通知劝阻师生入校无果,同时也迫于经济压力急需依照股东决议执行尤东堂的财产,才有了阻止幼儿园办学的事。检方起诉书显示:李浩以大风车幼儿园存在纠纷、安全隐患为由,多次来到塞上明珠小区大风车幼儿园干扰正常办学活动,通过将幼儿园大门强行上锁、组人墙等方式阻止幼儿园师生出入。另据柳福祥称,该过程中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广东一位不愿具名的案外律师认为,关于此案中8年时效的问题,如果事发后就开始追诉介入调查的,不存在时效问题。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则表达了不同观点,他认为该案前提是双方有经济及产权纠纷,这才导致阻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发生,且事出有因,所以不宜认定是寻衅滋事,“而且事发已过去8年时间,案件也没有新的事实。”
日前,新黄河记者多次致电当地公检法机关咨询该案事宜,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地对案件十分重视,包括检方已经向上级部门作了书面汇报,但具体案情无法透露。
幼儿园是否违规办学存疑
5月初,新黄河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如今的大风车明珠幼儿园确实不在规划图中的幼儿园位置,而是处于规划图中南侧的商住1号楼底层商铺。该楼栋共9层,幼儿园占据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其上均为居民楼。而规划中幼儿园,位于小区西北侧的独栋建筑0号楼,目前被用作办公室及居民楼。
幼儿园能否建在居民楼底层?是否需要通过消防验收?记者查询到,1987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原国家教委《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则变更为:“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建筑合建”。2019年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则规定:“三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合建的既有建筑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
13日下午,榆阳区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规定说,2019年以前要求独栋是三个班及以上,2019修订之后是四个班。(幼儿园)资质没问题。”而据新黄河记者向该地居民了解,该校在园人数一直超过200人。尤东堂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也表示,幼儿园占地2000多平方米,有200多个孩子在园。这意味着,若按每班最多35人计,疑似与上述规定相悖。同时,记者查阅陕西政务服务网,注意到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的申报材料中,明确要求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原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柳福祥坚持幼儿园违规办学的说法,在其向新黄河记者出示的一份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榆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表》称:“在未组织综合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投入交付使用。如果擅自交付使用,由此而引发的一切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均由你建设单位负责。”但与此矛盾的是,在上述《监督检查表》签署之前的2015年1月20日,该幼儿园已经获得了榆阳区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对此,5月15日,另一当事人尤东堂则向记者表示手续完全没有问题,也有消防验收手续。不过,当记者向其索要相关证据时,截至发稿前对方并未提供。
据了解,2022年7月19日,该小区通过消防验收。直到2023年年底,该小区才整体通过竣工验收。柳福祥向记者解释,“后来小区建了消防通道,但只有主干道,没有支干道,延伸不到每栋楼的楼下。因为东西向楼长有40多米。这根本不符合消防通道的基本要求。一旦远离主干道那边发生火灾,根本没办法救火。所以,当时来了几个工作组都没办法验收。”
此外,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该小区目前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小区共11栋楼,一层为地上车库及人防工程,却依然仍有不少人居住,而道路只容许小型车辆通行。小区消防通道主干道及单元门入口在二层,楼宇之间都被搞成了绿化,有些单元车辆根本无法到达。
案件方面,办案机关今年1月16日以李浩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于2月29日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新黄河记者获悉,该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编辑:曹梦佳 校对: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