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提至156万

更新时间:2024-04-09 15:05:23作者:无忧百科

广州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提至156万

  4月9日起,广州公积金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南方日报记者 肖雄 摄

  4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宣布将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56万元。该通知自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4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有四项内容: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

  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四、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结合此前出台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的支持政策,广州“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91万元和156万元。

  焦点

  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贷款额度上浮不适用于二手房

  如何了解所购住房是否属于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

  答:缴存人购买住房时可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咨询了解。

  《通知》所述对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贷款的额度上浮政策是否适用于购买二手房?

  答:本《通知》所述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贷款额度上浮适用于购买新建住房,暂不适用于购买二手房。

  使用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也能享受《通知》的额度上浮政策吗?

  答:组合贷款中属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可以享受,属于商业贷款的部分不属于本《通知》规范的内容。

  如何理解本《通知》第一点内容?

  答: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由现行的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70万、120万”以下简称“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

  符合本《通知》第二点情形的,贷款最高额度如何计算?

  答:符合《通知》第二点情形的,在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再上浮10%,上浮后最高额度分别为一人77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132万元。

  举例说明:李某和张某根据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出个人可贷额度分别为80万元和65万元,如二人共同购买房屋符合《通知》第二点情形的,结合一人77万元的额度上限,其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分别为77万元和65万元,两人购买同一套住房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为77+65=142万元,且不能超过最高额度132万元,故最终两人最高贷款额度应为132万元。

  符合本《通知》第三点情形的,贷款最高额度如何计算?

  答:符合《通知》第三点情形的,在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再上浮20%,上浮后最高额度分别为一人84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144万元。

  举例说明:李某和张某根据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出个人可贷额度分别为80万元和65万元,如二人共同购买房屋符合《通知》第三点情形的,结合一人84万元的额度上限,其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分别为80万元和65万元,两人购买同一套住房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为80+65=145万元,且不能超过最高额度144万元,故最终两人最高贷款额度应为144万元。

  如何理解本《通知》第四点内容?

  答:例如,李某和配偶张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且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其购买的房屋为新建二星级绿色建筑,则李某和张某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额度可上浮30%,上浮后最高额度为156万元。

  缴存人购买符合本《通知》所述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答:提供载明绿色建筑等级信息或装配式建筑信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预评价意见书。

  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执行?

  答: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注意:实际业务中,最终可贷额度将结合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购房总价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链接

  全国多地公积金都有新动作  

  不完全统计,近日,北京、湖南湘潭、贵州黔南州、安徽宿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等多地密集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

  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新政明确,限定贷款最高上浮额度。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即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4月1日,“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政策优化后,单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200万元;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三孩家庭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66万元,夫妻双方由100万元上调至110万元;贷款申请金额倍数由20倍提高到25倍;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最低还款额度由不少于贷款总额的20%下调至10%;此外,还推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

  3月31日,“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允许父母自愿提取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房首付款政策;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房龄由20年放宽至30年;继续执行缴存职工单方最高可贷额度4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65万元;继续执行“商转公”政策;继续执行“组合贷款”政策。

  3月29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限制条件;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个贷倍数;提高保底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二孩家庭最高可贷额提高至80万元。新政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3月29日,黔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适时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大学毕业生首次购买自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10%,最高贷款额度55万元;支持青年人才首次购买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调整二手房贷款期限和房龄,之和最高年限可至50年;优化提取公积金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支持未婚子女购当地首套自住房提取父母公积金或父母购当地首套自住房提取未婚子女公积金等。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整合:杨景博

  采写:南都记者 魏凯

  来源: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