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土左旗2024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提示(购买+燃放)

更新时间:2024-01-31 15:29:12作者:无忧百科

呼和浩特土左旗2024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提示(购买+燃放)

  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2024年春节临近,当前正处于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过程安全稳定,保障广大消费者科学购买、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平安欢度春节,现就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土默特左旗2024年春节期间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共128家,其中察素齐镇(37家)、毕克齐镇(31家)、白庙子镇(26家)、敕勒川镇(9家)、善岱镇(11家)、塔布赛乡(6家)、北什轴乡(6家)、台阁牧镇(2家)。(文后附公示名单)

  二、请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科学选购、正确燃放。

  1.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切勿购买“三无”产品,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不要在微信、抖音等平台网购来历不明、无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

  2.我们在选择产品的时候,首先要辨别产品的种类是否为消费者可以自主燃放的产品,其次看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最后选购的烟花爆竹应该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

  3.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燃放烟花爆竹要在空旷的、安全的地方燃放。不得在房屋建筑的走廊、楼道、阳台、屋顶燃放;不得在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草场山林、文物古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附近燃放。不在井盖附近燃放,不向下水井等管道井内投放烟花爆竹。

  4.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公共汽车、轮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

  5.燃放前应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标注的燃放安全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要求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燃放。点燃后,应立即远离到安全位置观看。燃放时,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安全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6.个人和家庭购买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合理,家庭尽可能不要过多、长期储存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爆竹放在潮湿、靠近火源的地存放,以免发生危险。

  三、请各零售店按照相关要求,持续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

  1.经营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依法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相关产品。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2.烟花爆竹相关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销售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零售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相关人员应确保会使用消防器材。

  4.禁止销售非法生产、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

  5.零售经营户不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应严格按照许可证标明的许可数量和规格进行销售(且不得出店经营以及店外储存和销售)。

  6.经营店销售正规C、D级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有流向标识及防伪标签,做好购销记录。不购买销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不得销售明令禁止销售的拉炮、摔炮、砸炮等违禁产品。

  7.经营店严禁烟火,严格管控电气设备,定期做好排查,避免因线路老化、短路等发生火灾事故。

  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土默特左旗春节期间(临时)烟花爆竹零售店及长期零售店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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