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成效明显

更新时间:2024-05-24 01:05:34作者:无忧百科

罗山县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成效明显

2024年以来,罗山县大力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作为“标准”的拟出让宗地,按照“标准”实施储备土地开发,带“标准”出让土地,同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企业按“标准”用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形成“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

落地即开工、投产即达效。根据产业类型和地块实际情况,在该县现代制造业开发区实行“亩产论英雄”评价机制,即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容积率、能耗标准、环境标准进行评价,促进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聚集,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该县已为焕宸光电科技一期、二期重大工业项目办理了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服务前移,提前介入。该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确定项目规划方案内容,提升专家咨询、业务会审查、资规委会审议效率,极大压缩办理建筑许可的时限,降低企业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时间比传统供地模式缩短近一周。

全流程管理,制定控制指标。该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全流程围绕按标做地、明标供地、服务与承诺、履标用地、对标管地5个主要环节,其中在按标做地环节,该县制定“3﹢N﹢1”控制性指标体系,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土地出让前,地块已完成“标准地”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前期开发和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区域性评估,实现“拿地就开工”。

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吕帆表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导向下的土地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打破了传统土地要素配置的体制性障碍,厘清了政府和市场关系,进一步适应了“放管服效”改革需要,优化了土地市场营商环境,既有利于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也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孔令功 任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