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利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期待利益损失是指什么

更新时间:2024-04-26 20:23:42作者:佚名

期待利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期待利益损失是指什么

一、期待利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的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适用以下规则,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1)可预见规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减损规则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损益相抵规则,不是一种法定规则。

(4)过失相抵规则。

2、不宜适用期待利益损失赔偿规则的情形

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赔偿计算方法以及因违约导致人身伤亡、精神损害等情形。

二、期待利益损失怎么举

人民法院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非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的举证责任。

2、非违约方应当承担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的总额、必要的交易成本的举证责任。

3、对于可以预见的损失,既可以由非违约方举证,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职权分配。

三、期待利益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期待利益必须是基于有效成立的合同上的期待,而不是基于合同可能达成的期待。对后者,如有过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期待利益并非基于缔约时的希望,而是基于如果合同得到履行对他而言所具有的价值,它是基于履行时的情况而不是基于缔约时的情况。

3、一般说来,至少一方当事人的期待利益代表了合同对他而言而不是对某通情达理的第三人而言的实际的价值,因而基于期待利益的损害赔偿要考虑与受害人相关的所有特殊情形,包括他个人的价值甚至个性,以及他自己的希望和机会。也就是说,确定期待利益不能以一般人的标准,必须坚持诚实信用原则,考虑守约方本身的实际情况,包括赢利能力、客观条件等。

4、三种利益的划分只是提供了分析问题的框架,有时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在某些案件中有等同或近乎等同的计算标准,如为履行作了必要的准备工作或部分履行了合同,那么既可以单纯基于期待利益,也可以基于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的结合。

5、明确期待利益的举证责任主体。并不是一有违约,就可以同时请求三种利益的赔偿,或者有三种利益可供选择赔偿。一般说来,期待利益或交易损失总是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但举证责任在受害方,如果受害方无法以相当确定的证据证明他期待的价值,那么就只剩下返还利益和信赖利益的请求了。

我们国家,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业务存在违约的状况,那么定然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损失,至于具体的损失,实际上是需要由当事人来进行取证的,这其中有可能就会包括有可期待利益的损失。

为您推荐

期待利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期待利益损失是指什么

期待利益计算方法是有具体的规则,比如说有可预见性的规则,也就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按照双方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那么就应当按照对方可能造成损失来进行确定。

2024-04-26 20:23

借款合同起诉地怎么规定?(借款合同在哪起诉)

借款合同起诉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024-04-26 20:23

期待利益损失计算标准规则是怎样的?

一般规定期待利益损失在计算和认定时,应当综合适用以下规则,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

2024-04-26 20:23

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是什么? 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是什么意思

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包括了直接损失,比如说因为违反了合同而导致了对方有实际的经济利益损失的;因为导致身体损伤而承担的医疗费用等,都是属于直接损失的;除此之外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还包括了间接损失。

2024-04-26 20:22

期待利益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期待利益赔偿法律规定是如果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并且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受到一定的损失,这其中包括有预期利益的损失,是能够通过证据证明的话,就需要完全的赔偿。

2024-04-26 20:22

不服工伤鉴定等级怎么办(工伤鉴定不了等级,但又不能劳动的怎么办)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仲裁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

2024-04-2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