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更新时间:2024-03-26 05:45:34作者:无忧百科

山东省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山东省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各地报警电话:110

  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1-85083500

  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2-66573160

  淄博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3-2136611

  枣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2-3658283

  东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46-7957126

  烟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5-6297284

  潍坊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6-8783511

  济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7-2961259

  泰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8-8288101

  威海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1-5192620

  日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3-7997251、7997522

  临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9-8102375

  德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4-2292530

  聊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5-7170669

  滨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43-3301625

  菏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0-3332599

  滨 海公安局禁毒支队:0546-8506398

  齐 都公安局刑警支队:0533-7506110

  银 山公安局刑警支队:0531-76820110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文标签: 支队  公安局  罂粟  毒品  或者其他